香港旅游業新規管制度將于9月1日全面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旅游業新規管制度將于9月1日全面實施。在新規管制度下,香港旅游業監管局將分別接管旅代商注冊處向旅行代理商發放牌照的職能,以及旅游業議會向導游和領隊發證和進行行業規管的職能。
旅游業監管局也負責管理旅游業賠償基金和向旅行代理商征費。注冊處將于同日解散,旅游業議會也將于同日終止其發證和規管工作。
香港特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游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實施旅游業新規管制度是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水平、促進香港旅游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特區政府會與旅游業監管局和業界保持緊密合作,確保新規管制度有序實施。
旅游業監管局是2020年1月根據《旅游業條例》成立的旅游業法定監管機構,主要負責有關旅行代理商、導游和領隊的發牌和規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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