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部分區域將對民宿做減法 擬出臺新規緩解生態問題
大理部分區域將對民宿做減法。日前大理市旅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組織召開了《大理市鄉村民宿客棧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聽證會,《辦法》將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南詔風情島等列入民宿客棧禁止/限制發展區,并對民宿的建筑、污水管理系統以及運營管理方法進行了嚴格規范。
《辦法》擬把多個區域列入民宿客棧禁止發展區,包括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蒼山海拔2200米以上范圍、洱海生態保護藍線和綠線區域、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陸域范圍、基本農田保護區、濕地保護范圍等。同時,金梭島、南詔風情島、小普陀等區域列入民宿客棧限制發展區。新規明確,以上區域需按照“總量控制、只減不增”的原則,禁止新增民宿客棧,已有的存量民宿客棧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需要逐步外遷。
近年來,伴隨大理旅游目的地知名度的提高,前往大理的游客不斷增多,但與此同時,也對洱海等地的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去年3月,大理執行了洱海治理令,關停洱海周邊餐飲民宿客棧2400多家,一度加劇了大理的旅游發展和生態保護的矛盾,旅游人數也有所下降。
對此,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王興斌對表示,從地方上講,大理根據自身情況推出的《辦法》,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的解決當前的大理旅游發展的困境,“這是值得鼓勵的。”但是由于大理的生態問題由來已久,想要通過地方標準來根治旅游亂象和生態污染較困難,需要大量的時間去規劃管理。他進一步指出,粗暴的關停方法雖然一段時間內可以緩解生態問題,但不具備長久使用性,治標不治本。“要想真正的解決生態和旅游的問題,政府需要提供更多的支持,比如設立公共排污系統,引導商戶進行污水處理,保障個體商戶也能實施有效排污。”
此外,《辦法》還規定,民宿客棧經營用房建筑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總層數不超過3層,總高度不超過12米。有數據顯示,由于受《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條例的限制,目前大理市5000多家客棧中,絕大多數總層數和建筑總高度都符合規定,但建筑面積和客房數量符合要求的客棧卻很少。而在這些不符合要求的客棧中,家庭民宿客棧占比較大。對此,聽證代表提出建議,新政應該將非酒店類型的住宿載體全部納入客棧管理,并進行統一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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